提示:扫一扫查出行【扫一扫了解最新限行尾号】
复制提示
从源头治超!8省开展超载超限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治理货车超载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近日,云南、河北、吉林、哈尔滨、山东等全国8个省份开展超载超限专项整治行动。
江苏省:实行货运运单制度
江苏省表示:将在未来三年内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现象。
为此,江苏省将开始实行货运运单制度,要求货物装载源头单位需建立货运运单档案,需要企业存成档案,以备以后核验;看另外,随车备查联需要司机随车携带,以便于在路上向交警等执法人员出示。
其中,货运运单应载明车辆号牌、车辆道路运输证号、轴型、货物品种、车货总重、起运地、托运单位、送达地、收货单位等。并且将严格执行“一超四罚”,从源头治超。
吉林市:为期3个月的“春雷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路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从4月7日至6月30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春融期集中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春雷行动”。
整治行动重点1、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和“百吨王”车辆;2、货车拒检、不通行高速公路专用检测车道,不听从高速公路劝返指挥、故意堵塞车道的行为;3、恶意遮挡号牌、冲闯站卡、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4、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等违法行为。超限禁入,一超四罚对于大货车超载超限等行为,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并对货运源头企业周边超限超载运输情形严重的路段,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流动稽查频次,强化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除此之外,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实现“货车必检、超限禁入”。
哈尔滨市:制定货车“十个严禁”规定
近期,哈尔滨市交警部门针对建筑运输材料、残土、炉渣等大型货运车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针对大型货车容易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制定了大货车“十个严禁”管理规定。
云南省:超载超限货车禁上高速
近日,云南省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公路货车严禁超限超载运输,未经称重检测或经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所有经过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货运车辆,必须按规定进站接受检测。1.未经称重检测的;经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的。拒绝驶入高速公路。2.经检测认定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必须卸载后方可放行,并按规定实施处罚和记分,实行“一超四罚”,按规定纳入失信名单。不按规定进站的,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实施处罚和记分。
宁夏回族自自治区:货车超载直接罚货主!
3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简称治超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对货车超限超载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物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违法超载货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不满30%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满50%的,处5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满100%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6分。
北京市:超1吨罚500,上限30000
3月2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北京市第三批公路货车超限不停车检测执法点位的通告》,表示2020年4月6日起,北京市第三批公路货车超限不停车检测执法设备启用。
全市超限超载货车卸载地址及联系电话表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处理,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处罚。
河北省:电子抓拍超载货车
从3月10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就已经开始在在青银高速公路河北段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该路段已被打造成首条“河北高速严管路段”,查处力度非常之大。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从3月10日至29日,青银高速查处量居前三的违法行为是货车占道、违法停车、疲劳驾驶,其中货车占道13207起,违法停车160起,疲劳驾驶104起。
青银高速抓拍及提示设备安装位置:
山东省:高速超载不得超过5%
4月1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照“国检”标准要求,制定了《“公路服务品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表示要增强公路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公路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路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路损追偿率不低于90%。强化超限治理,确保高速公路超限车辆不超过0.5%,普通国省道超限车辆不超过2%,保护好路产路权。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相关问答
Q1: 2020年4月30日为什么今天高速不让货车上?
因为五一假期即将到来,高速公路事故风险会大大增加。
2020年4月30日零时~5月5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钠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为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应急航空救援油料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防疫应急车辆不受限制。
高速的相关整治行动
2020年4月30日零时~5月5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严管严查严处“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营转非”大客车、摩托车等8类重点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包括:开展夜查统一行动,重点严查酒驾、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开展公路整治行动;开展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行动;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开展整治“百吨王”超载货车专项行动。
以上内容参考: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山交警发布“五一”交通指引
Q2: 河南省高速公路为什么禁止危险品车通行
你好,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确需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车道、速度行驶,悬挂明显的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另外。按照《河南省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对向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输燃油的车辆,凭《河南省高速公路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证》发卡通行。
河南省对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上的管控,是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拓展资料:
2007年,河南省高速公路连续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燃、追尾、泄漏等恶性事故,致使高速公路局部长时间关闭、救援人员中毒,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等恶性后果,严重影响了我省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
5月15日2时12分,一辆装载四氯化钛的豫H63317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行至京港澳高速新乡原阳段645公里处,因车辆阀门系统损坏造成泄漏,致使京港澳高速原阳段双向管制4小时40分,原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对这起事故立案查处。
7月16日凌晨1时30分,一辆装载15吨TNT炸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行至许平南高速平顶山段,与重型普通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货车翻入高速公路路旁沟内,货车侧翻于高速公路行车道与超车道之间。2时10分,因避让该事故车辆,客车又与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客车上乘客2人死亡、7人受伤。
7月25日8时30分,一辆装载剧毒化学品的中型普通货车行至京港澳高速漯河段,因下雨路滑、刹车不及时,与重型半挂货车追尾相撞,致使一名司机和一名押运员当场死亡,另一名司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所载剧毒化学品发生泄漏,参与抢险救援的高速交警、消防官兵、医护人员13人不同程度中毒。
经调查核实,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河南省在高速公路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漏洞:一是从省外进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漏管现象严重。
由于周边省份均允许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而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明文禁止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多数省界站口既没有提前设立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标志牌,又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如5月15日装载四氯化钛的豫H63317号车谎称空载由郑焦晋高速焦作西站驶入高速公路; 7月16日装载TNT炸药的鄂F71959号车后方悬挂有等级为1.4级“爆炸品”及“危险品”标志,驾驶员也明知我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却能从二广高速豫鄂省界站进入我省高速公路;二是路面管控不力。
鄂F71959运输TNT炸药的车辆有明显的危险物品标识,从二广高速豫鄂省界站进入我省后,沿途没能被及时发现并引导下路;三是对故意伪装、手续不全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查处不力,形不成有力震慑。
7月25日,装载硫酸(二)甲酯剧毒化学品的鄂J41505号车为普通后八轮货车,车身无任何“危险品”标志,且该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使用40个塑料桶(每桶250公斤,共计10吨)装载硫酸(二)甲酯剧毒化学品,并用帆布遮盖车厢;7月28日,装载甲醇的皖KC2597号危险化学品车辆罐体用帆布伪装成普通货车。这两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均系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非法运输造成的。
参考资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
Q3: 2020元旦危险品车能上高速吗?
广西省2020元旦危险品车不能上高速。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广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时通行措施。以下特殊时段,供应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运输燃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车辆,以及医疗用氧、变性燃料乙醇运输车辆0时至6时禁止通行,其他限行时段可以通行;其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1、元旦假期。2020年12月31日0时至2021年1月1日24时,2021年1月3日0时至1月4日24时。
2、春节假期。2021年2月10日0时至2月12日24时,2月16日0时至2月18日24时。
3、清明节假期。2021年4月2日0时至4月3日24时,4月5日0时至4月6日24时。
4、劳动节假期。2021年4月30日0时至5月1日24时,月5日0时至5月6日24时。
5、端午节假期。2021年6月11日0时至6月12日24时,6月14日0时至6月15日24时。
扩展资料:
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参考资料:广西防城港-注意!元旦起这类车限时通行广西高速!
高速公路打击非法运输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高速公路打击非法运输案例、高速公路打击非法运输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