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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是在国家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引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法规。该办法主要从农村公路建设的原则、分类和等级、工程建设内容标准以及建设资金管理措施等方面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了规定。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26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如下: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和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的桥梁、隧道和渡口。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所需资金投入采取州、市(地)、县(市)筹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社会多元化投资,农民自愿投工投劳相结合的方式。
相关问答
Q1: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伊春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农村公路是全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城乡发展农村经济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桥梁、隧道和渡口。
Q2: 农村修路归哪个部门管理
法律主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道路修路依法归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修乡村路归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农村道路归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乡村道路一般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具体事项一般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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