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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标准
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标准和传统超限新河县公路非现场执法的标准一样。
根据新河县公路非现场执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河县公路非现场执法,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新河县公路非现场执法;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上述两种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有上述两种行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问答
Q1: 路政非现场怎么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超限检测站入口设立引导岗,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对确认未超过规定限载标准的车辆,直接予以放行;超过规定限载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警告后放行。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引导已卸载的车辆再次进行检测。对经复检确认违法状态已按规定消除的车辆,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打印检测单(过磅单)两份,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对经检测发现违法状态尚未按规定完全消除的车辆,公路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应责令并监督其继续消除违法状态,直至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Q2: 非现场执法什么意思
非现场执法指的是行政机关通过监控系统或信息技术手段采集、记录来获取违法证据,并对行为人实施行政执法处罚活动。在市区的一些重要交通站点,通过使用交通监控视频、称重系统等设施对违法行为实施抓拍车辆现场照片,就是非现场执法案件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Q3: 不停车超重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概念是什么?
受公安交警电子眼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鼓舞,交通执法部门在超限治理等领域也开始应用“非现场执法”。2016年《治超规定》的出台,使得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有了部门规章的依据。2018年中办国办《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3号)明确提出“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和信息化移动执法”,又给各地“非现场执法”注入了动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对交通运输部门而言,非常必要,其重大意义,实践中也收到一定成效。
“非现场执法”概念并未见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但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中出现。有些专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下过定义。
交通运输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定义是:执法人员利用技术监控设备和其他调查取证方式,采集和收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相关证据信息,并依据该信息认定违法事实,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作出处理的执法管理行为
《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试行)》中的“非现场执法”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公路上设置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对货运车辆采用不停车采集违法超限相关信息,经现场提示后未接受现场处理的,依法追究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执法模式。
《湖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对“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的定义就比较详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货物运输主要通道、重要桥梁入口以及货物运输流量较大的路段和节点,设置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外廓尺寸、行驶路径、车辆图像等信息,对该信息经审核确认后,依法对货运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者管理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治超执法模式。
设区市政府规章《邯郸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规定》的定义则是:利用技术监控设备采集、收集货运车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相关信息,并依据该信息记录违法事实后,依法对货运车辆所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超限运输治理模式。
从相关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就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根据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
还有相关的几个概念:“非现场监管”“非现场处罚(查处)”“非现场取证”“非现场检测(监测)”“非接触性执法”。这几个慨念从字面上就能看出有差异,如“非现场监管”强调利用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监管;“非现场取证”侧重利用技术手段远程取证;“非接触性执法”则突出尽量不直接接触当事人。
目前浙江润鑫的不停车超重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做的相应比较成熟。也是国内安装比较普遍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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