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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11月23日车辆限行时间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7月2日,市政府下发《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决定当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达到橙色预警(Ⅱ级)或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机动车辆限行措施。11月24日22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当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达到橙色预警(Ⅱ级)或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限行措施,时间为全天(0:00-24:00),预警信息撤销后限行自动解除。
二、限行区域
云禅大道(含云禅大道,下同)以西、梦想大道以南、双拥路以东、建设路以北的区域。
三、限行措施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豫D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具体限行如下: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
(二)限行期内,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等柴油机车驶入限行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遵守限行规定。
(三)为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
四、处罚措施
机动车限行期间,汝州交警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权威解读:
外地牌照/婚/丧车辆是否限行?
根据限行通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包含: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
2。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
3。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
6。外地号牌机动车(非豫D号牌机动车)。
上文中没有提到的一切车辆,皆为限行车辆。
相关问答
Q1: 成都绕城货车限行时间新规2023
2023年成都绕城货车限行时间新规如下:
一、2023年3月20日起,下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罐式货车通行(确需进入区域内工地运输的车辆除外,但必须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1、区域一:东至科华南路、南至第一绕城高速、西至剑南大道北段、北至府城大道西段、府城大道东段以内的合围区域。
2、区域二:东至金盾路、文翁路;南至武侯祠大街、高升桥路、一环路西一段、武侯大道双楠段;西至中环路(武侯大道路口至清江中路路口);北至清江东路(含)、十二桥路(含)以内的合围区域。
3、区域三:东至九寨沟路、静康路;南至静居寺路;西至二环路东四段;北至迎晖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4、区域四:东至三环路东段;南至长融东三路、长融西三路、和泰路、和泰西一路、中环路双店路、中环路崔家店路;西至杉板桥南五路、杉板桥路、枫丹路、二仙桥北路;北至民兴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5、区域五:东至金周路、两河路、兴科路;南至西源大道;西至新业路、天河路;北至百草路、地铁二号线以内的合围区域。
二、2023年3月20日起,上述区域内的下列道路每日6:00至22: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燃油燃气货运车辆通行。具体是:
1、高新区范围内的锦城大道(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锦尚西一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蜀锦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锦悦西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碧林街(绿茵街至阳光街)。
2、青羊区、金牛区范围内的芳邻路、百花东路、浣花滨河路、同怡路(金博路至金泽路)、金博路(同怡路至蜀辉路)、金泽路(同怡路至蜀辉路)、蜀辉路(金博路至金泽路)。
3、锦江区范围内的牛沙北路、静沙北路、马家沟路、古雅坡路、通宝街。
4、成华区范围内的二仙桥东三路(成华大道十里店路交叉路口至东风渠东华大桥)、长林盘路、民智路。
5、金牛区范围内的金博路(蜀辉路与金博路路口至同怡路与金博路交叉路口)。
成都2023新规的其它通行规定
1、建筑垃圾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通行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2、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应级别启动时及其它情况需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3、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将适时对货车通行的区域和时段等进行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4、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本通告有效期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Q2: 自贡因重污染天气实行交通管制 17日零时起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近来,四川部分地区大气扩散条件不太好,污染较严重。其中,自贡今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而因重污染天气将实行交通管制,即17日零时起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具体情况。
自贡因重污染天气实行交通管制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自重污染天气应急2019年79号)相关要求,我市于1月15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从2022年1月17日零时起执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一、在全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下,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采取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含临时号牌),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区域与货运车禁行区域相同,以货运车禁止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准。小型汽车尾号限行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限行区域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以内区域;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汇南路以内区域(以内道路);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以内道路);沿滩区新城区域时代大道、板南大道、古盐大道、锦城大道、川南商城路、沿湖路、翠竹路、岱山路、学府路、门第路、古盐道、兴业路、川云路、南环路、翠竹路、园湖路、学林路、书香路。
二、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三、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八)外埠机动车进入自贡市行政辖区的,按《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环保局关于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与本地机动车执行相同限行政策。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14日
雾霾天开车注意事项
1、不要开车窗
空调设定为内循环模式在这种雾霾天里,如果您选择驾车出行的话,还是尽量不要打开车窗通风,因为这样基本相当于直接暴露在室外环境中,尤其是街面上的可吸入颗粒物更多。很多人会说,如果不开窗,长时间隔绝在车里会觉得比较闷,其实除了开车窗直接与外界空气接触的方式以外,我们建议您将空调设定为内循环模式,这样可以有效的让车内空气流通起来,又能减少可吸入颗粒物进入。
2、打开雾灯
必要时一定打开双闪现在存在着一个很大问题,很多司机并不明白雾灯的确切作用,认为只要看不清前方路况就打开远光灯。其实雾霾天开车不可以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是向上方照的,射出的光线被雾气漫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反而影响驾驶。前雾灯才是在雨雪、起雾这种特殊天气状况下真正起作用的。如果需要路边临时停车或者能见度很差,还要打开双闪灯,为其他车辆带来警示的作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保持比较低的车速
拉开车距雾霾天气因为视线不清,车速过快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当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超过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超过40公里;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建议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这时候就不要赶时间开快车或是抢行,尽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避免跟得太紧前车刹车您来不及反应,造成追尾。
4、遇事故果断处理
并设立警示标当雾天行车遇到交通事故,如果能第一时间撤离现场,一定要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因为雾天视线较差,后方车辆很容易对事故车辆和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如果无法撤离现场,应该开启双闪并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车辆。由于雾霾天气视线不好,还需要把警示标放的更远一些,保证后方车辆可以更早的进行规避。
5、前往不熟悉的地方
要设定好GPS导航如果您开车前往的地方并不熟悉,您可以根据GPS设定好的路线提示慢速行驶,因为很有可能某些您熟悉的“地标建筑”已经消失在雾霾里,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找不到目的地。避免有些路口临时往外并线或者下主路,雾霾天气行车一定不要突然减速或急打方向盘,为后方车辆提供足够的反应时间,防止追尾和剐蹭事故的发生。
6、 切忌“路怒症”
能见度差了,交通肯定比往日更加拥堵,在车里的人心情也会变得更糟糕。在这样的情况下,您一定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急躁。按喇叭和加塞等行为只能让其他人心情也跟着变差,同时增加了行驶危险系数。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千万别盲目超车,因为很可能是它在等让对面来车通过;如果是在没有路灯的郊区行驶还要特别注意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
Q3: 2020年阳泉限行通知:阳泉限号区域+时间几点到几点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根据阳泉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市空气质量预报产品、生态环境部发布预报信息、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以 及市气象台提供气象扩散条件信息综合研判:自18日起,受持续降雨影响,我市气象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符合预警解除条件。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解除重 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时间11月18日12:00,同时解除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
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阳泉对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为保障阳泉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减轻不良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11月17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阳泉市政府研究决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在阳泉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临时交通限行管控措施。
本次预警限行自11月17日12时起,随重污染预警解除结束。限行时间:橙色+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每日早7时至晚8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限行区域为桃北西街坡头路口阳煤二桥以东、国道307复线以南、义白路以西、南外环街和桃南中、西街以北(包含上述道路)。
限行措施: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限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1、3、5、7、9:单号通行;2、4、6、8、0:双号通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大(中)型客车、出租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专用校车;执行任务的制式警用车、制式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号牌车辆;运输蔬菜、水果、肉蛋、活禽、水产等(绿色)临时通行车辆。
限行期间,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车辆也要执行限行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仍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实施管控和优化通行措施的公告》(阳政通字[2020]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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