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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农村道路建设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作用
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动脉。加快农村公路网络的建设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消费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随着国道、省道、市道等骨干线路的形成乡村道路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日益凸现。 乡村道路,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村组户,是公路网络的基础部分;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农民的基础设施,是公路经济最终得以形成的关键环节。公路不能进村入户,村级经济将始终无法组成乡镇区域经济,因为没有便利的交通就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
乡村道路虽然多年来一直作为农田基础建设的重要项目而有所发展,据资料显示,全国近5万个乡镇中同公路的已达90%以上,但在74万个行政村中,绝大多数仍是靠“机耕道”通行。机耕道主要是以生产服务为目的,属于生产基础设施,没有考虑为生活服务的功能,所以乡村道路根本谈不上等级。没有规划设计、没有质量标准、没有考虑生活质量的机耕道,够成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了当前道路的主题体,这中水平的交通状况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个关键性的制约因素。
落后的乡村道路网络使得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未能随着经济发展而得到同步改善,农村自给自足的消费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盖新房已兴起过几轮高潮,土房便瓦房、瓦房变楼房,走到偏僻的地方也能看到混砖楼房,但绝大多数行政村没有像样的汽车路。农民难买难卖的一个客观条件就是出门难。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多,农村自然条件差,农民经济总量少,人均收入低。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是加快城市化进程,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是调整产业结构,解决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而所有这些都离不开便捷高质量的农村公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可以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促进农民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植业和产品结构,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可以引导农村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小城镇功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也可以改善各种生产要素流动条件,促进农民思想的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从交通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来讲,农村公路好比是连接高速公路主骨架的毛细血管,农村公路建设直接关系到高速公路的效益能不能体现,关系到高速路能不能实现高速化,关系到路网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立足点,就是促进路网结构优化和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路网整体性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农村道路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从抓乡村道路建设着手,把“要想福先修路”变成政府行为,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组织实施,将是解决这一瓶颈问题,拉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农村道路建设的意义
1)加快发展农村公路,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农民阶层是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农民兄弟是我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他们为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付出了心血,做出了巨大贡献。农村公路属于公共物品,投资回报率几乎为零,政府应该承担农村公路供给的责任。因此,加快发展农村公路,改善农村交通状况,代表了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在交通建设领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2)加快发展农村公路,是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在农村问题方面提出了要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在农村,“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今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瓶颈”。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实践证明,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全社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富裕,就没有全社会的富裕;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而农村公路又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加快发展农村公路,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3)加快发展农村公路,是改善和优化我国公路网结构的必然选择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路数量在全国公路总量中占相当大的比重。
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实施两年来,全国全社会已累计完成投资1960亿元,已建成农村公路23.7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之大、新改建油路水泥路里程之长,前所未有。许多省份这两年建成的农村公路里程超过了建国以来50多年的总和,即用两年的时间走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程。由于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全国公路网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公路的通达深度明显提高。
4)加快发展农村公路,是实现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交通能否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归根结底是能否实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要贯彻“五个统筹”,实现交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重点之一就是要解决农村公路通达和畅通问题。目前我国仍有173个乡(镇)、56000多个行政村不通公路。农村公路亟待跨越式发展,因为没有农村公路的跨越式发展,就没有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因此,要把解决好农村公路发展问题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
相关问答
Q1: 农村公路新改建维修改造有建设计划就可以不用立项了吗
可以不用立项了。
为简化农村公路尤其是一般农村公路的建设程序,提高建设效率,《条例》明确,把列入建设项目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作为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再单独办理立项手续。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且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多个项目可一并验收。
Q2: 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第三条 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保障投入、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的资金保障机制。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主要包括:国家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资金;村民委员会筹集用于村道建设、养护的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的资金。第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和制止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九条 县道规划由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乡道、村道规划由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公路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年度农村公路项目建议计划,并按程序报经批准。第十一条 县道建设不得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村道建设不得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防护、排水、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第十二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农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农村公路用地。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村道(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二级以上村道除外)可以适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通用图。
县道和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的设计文件由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乡道、村道工程的设计文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审查。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招投标制度。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度。
县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实施。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监理。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竣(交)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九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名称、行政等级、里程等信息。
县(市、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档案,对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Q3: 请问农村修的乡村路需要农民集资吗?
征得农民同意后可以由农民集资。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
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扩展资料: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
2、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或者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
3、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支付,或者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农村公路新建项目未经交工验收合格即开放交通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Q4: 国家公路网规划介绍?
对于国家公路规划相信你肯定不会陌生,那么又有多少了解呢?下面就是中达咨询整合的相对比较详细的国家公路网规划介绍。
国家公路网规划
国家公路网规划总规模国家公路网约40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共36条,计11.8万公里;普通国道共200条,计26.5万公里。到2030年将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国家干线公路网线,实现首都辐射省会、省际多线连通、地市高速通达、县县国道覆盖。全省新增国家高速公路5条,新增里程约1024公里,总规划里程约3738公里;新增普通国道9条,延伸2条,新增里程约3300公里,普通国道总里程达到约5000公里。
截止 2013年,预计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53万亿元,同比增长5.56%。全年新建高速公路8260公里,改建339公里;新改建国省干线2.86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21万公里。建成万吨级泊位110个,新增及改善高等级航道289公里。公路建设方面,出台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提出到2030年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国家公路网络;国省干线建设、改造步伐加快,西部地区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东中部地区县乡公路改造连通工程建设稳步推进,西藏墨脱公路建成通车;公路养护管理、路网结构改造、桥梁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
规划全文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一章、第六条)明确,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国家公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的国道,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由具有全国性和区域性政治、经济等意义的干线公路组成。其中,普通国道网提供普遍的、非收费的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高速公路网提供高效、快捷的运输服务。为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国家公路网络,特编制《国家公路网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30年。《规划》是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中长期布局规划,体现了国家发展综合交通运输的战略方针,是指导国家公路长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基础
(一)发展形势。
1981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和交通部印发的《国家干线公路网(试行方案)》明确,国道由“12射、28纵、30横”共70条路线组成,总规模约11万公里;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明确,国家高速公路网由“7射、9纵、18横”等路线组成,总规模约8.5万公里。截至2011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10.6万公里,其中普通国道10.6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6.4万公里。
公路交通的快速发展,有效缓解了我国交通运输紧张状况,显著提升了国家的综合国力和竞争力。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国家公路网规划与建设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覆盖范围不全面。全国还有900多个县没有国道连接,有18个新增的城镇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和29个地级行政中心未实现与国家高速公路相连接;二是运输能力不足。部分国家高速公路通道运能紧张、拥堵严重,不能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要;三是网络效率不高。普通国道路线不连续、不完整,国家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之间的衔接协调不够,网络效益和效率难以发挥。
(二)发展要求。
1、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未来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加快转型,交通运输总量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各项事业发展要求提高国家公路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预计到2030年,全社会公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将分别是当前的2.7倍、3.2倍、2.2倍和2.4倍,主要公路通道平均交通量将超过10万辆/日,达到4倍以上,京沪、京港澳等繁忙通道交通量将达到20万辆/日以上。
2、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未来国家将加快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要求发挥国家公路引导区域空间布局的作用,优化东部地区公路网络结构,加强中部地区东引西联通道建设,扩大西部地区路网覆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公路交通公共服务水平。
3、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的要求。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要求从国家层面统筹考虑重要通道及其辅助路线、迂回路线的布设,提高公路网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应急保障能力。
4、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交通资源,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综合运输的组合效率,促进综合运输协调发展,要求发挥普通公路的基础作用和高速公路的骨干作用,加强与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
5、实现公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发挥公路网络的整体效率和效益,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做好路网顶层设计,明确各层次路网的功能定位,促进国家公路与其他层次路网的协调发展,并为科学制定公路行业发展政策,更好地开展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奠定规划基础。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扩大覆盖范围、增强通道能力、加强方式衔接、提高运输效率,合理布局国家公路网,加快普通国道建设,构建以非收费公路为主体、收费公路为补充的公路网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布局合理。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与城镇化格局、城镇体系布局、资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相适应,统筹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和国防建设需要,合理布局国家公路网。
2、结构优化。加强公路网结构顶层设计,注重发挥普通国道的干线作用和国家高速公路的主干线作用,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国家公路网。
3、衔接顺畅。注重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加强与城市交通的融合,发挥综合运输整体效率。提高与周边国家路网的连通性,形成国际运输通道,拓展国际合作与发展空间。
4、规模适当。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科学把握未来公路交通运输需求,合理确定国家公路网总体规模,实现路网供给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5、绿色发展。统筹规划通道资源,充分利用既有路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贯彻低碳发展理念,避让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
(三)规划目标。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国家干线公路网络,实现首都辐射省会、省际多路连通,地市高速通达、县县国道覆盖。1000公里以内的省会间可当日到达,东中部地区省会到地市可当日往返、西部地区省会到地市可当日到达;区域中心城市、重要经济区、城市群内外交通联系紧密,形成多中心放射的路网格局;有效连接国家陆路门户城市和重要边境口岸,形成重要国际运输通道,与东北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联系更加便捷。其中,——普通国道全面连接县级及以上行政区、交通枢纽、边境口岸和国防设施。
——国家高速公路全面连接地级行政中心,城镇人口超过20万的中等及以上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和重要边境口岸。
规划方案
国家公路网规划总规模40.1万公里,由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两个路网层次构成。
(一)普通国道网。
由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北南纵线、60条东西横线和81条联络线组成,总规模约26.5万公里。按照“主体保留、局部优化,扩大覆盖、完善网络”的思路,调整拓展普通国道网:保留原国道网主体,优化路线走向,恢复被高速公路占用的普通国道路段;补充连接地级行政中心和县级节点、重要的交通枢纽、物流节点城市和边境口岸;增加可有效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部分路线;增设沿边沿海路线,维持普通国道网相对独立。
1、首都放射线(12条)
北京-沈阳、北京-抚远、北京-滨海新区、北京-平潭、北京-澳门、北京-广州、北京-香港、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青铜峡、北京-漠河、北京环线。
2、北南纵线(47条)
鹤岗-大连、黑河-大连、绥化-沈阳、烟台-上海、秦皇岛-深圳、威海-汕头、乌兰浩特-海安、二连浩特-淅川、苏尼特左旗-北海、满都拉-防城港、银川-榕江、兰州-龙邦、策克-磨憨、西宁-澜沧、马鬃山-宁洱、红山嘴-吉隆、阿勒泰-塔什库尔干、霍尔果斯-若羌、喀纳斯-东兴、东营-深圳、同江-哈尔滨、嘉荫-临江、海口-三亚(东)、海口-三亚(中)、海口-三亚(西)、张掖-孟连、丹东-东兴、饶河-盖州、通化-武汉、嫩江-双辽、牙克石-四平、克什克腾-黄山、兴隆-阳江、新沂-海丰、芜湖-汕尾、济宁-宁德、南昌-惠来、正蓝旗-阳泉、保定-台山、呼和浩特-北海、甘其毛都-钦州、开县-凭祥、乌海-江津、巴中-金平、遂宁-麻栗坡、景泰-昭通、兰州-马关。
3、东西横线(60条)
绥芬河-满洲里、珲春-阿尔山、集安-阿巴嘎旗、丹东-霍林郭勒、庄河-西乌珠穆沁旗、绥中-珠恩嘎达布其、黄骅-山丹、文登-石家庄、青岛-兰州、连云港-共和、连云港-栾川、上海-霍尔果斯、乌鲁木齐-红其拉甫、西宁-吐尔尕特、长乐-同仁、成都-噶尔、上海-聂拉木、高雄-成都、上海-瑞丽、广州-成都、瑞安-友谊关、瑞金-清水河、福州-昆明、广州-南宁、秀山-河口、连云港-固原、启东-老河口、舟山-鲁山、洞头-合肥、丹东-阿勒泰、萝北-额布都格、三合-莫力达瓦旗、龙井-东乌珠穆沁旗、承德-塔城、天津-神木、黄骅-榆林、海兴-天峻、滨州港-榆林、东营港-子长、胶南-海晏、日照-凤县、大丰-卢氏、东台-灵武、启东-那曲、上海-安康、南京-德令哈、武汉-大理、察雅-萨嘎、利川-炉霍、台州-小金、张家界-巧家、宁德-福贡、南昌-兴义、福州-巴马、湄洲-西昌、东山-泸水、石狮-水口、佛山-富宁、文昌-临高、陵水-昌江。
此外包括81条联络线。
(二)国家高速公路网。
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约11.8万公里,另规划远期展望线约1.8万公里。按照“实现有效连接、提升通道能力、强化区际联系、优化路网衔接”的思路,补充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保持原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总体框架基本不变,补充连接新增20万以上城镇人口城市、地级行政中心、重要港口和重要国际运输通道;在运输繁忙的通道上布设平行路线;增设区际、省际通道和重要城际通道;适当增加有效提高路网运输效率的联络线。
1、首都放射线(7条)
北京-哈尔滨、北京-上海、北京-台北、北京-港澳、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乌鲁木齐。
2、北南纵线(11条)
鹤岗-大连、沈阳-海口、长春-深圳、济南-广州、大庆-广州、二连浩特-广州、呼和浩特-北海、包头-茂名、银川-百色、兰州-海口、银川-昆明。
3、东西横线(18条)
绥芬河-满洲里、珲春-乌兰浩特、丹东-锡林浩特、荣成-乌海、青岛-银川、青岛-兰州、连云港-霍尔果斯、南京-洛阳、上海-西安、上海-成都、上海-重庆、杭州-瑞丽、上海-昆明、福州-银川、泉州-南宁、厦门-成都、汕头-昆明、广州-昆明。
此外包括6条地区性环线以及若干条并行线、联络线等。编号方案
首都放射线(12条)
G101北京—沈阳
G102北京—抚远
G103北京—滨海新区
G104北京—平潭
G105北京—澳门
G106北京—广州
G107北京—香港
G108北京—昆明
G109北京—拉萨
G110北京—青铜峡
G111北京—漠河
G112北京环线。
北南纵线(47条)
G201鹤岗—大连
G202黑河—大连
G203绥化—沈阳
G204烟台—上海
G205秦皇岛—深圳
G206威海—汕头
G207乌兰浩特—海安
G208二连浩特—淅川
G209苏尼特左旗—北海
G210满都拉—防城港
G211银川—榕江
G212兰州—龙邦
G213策克—磨憨
G214西宁—澜沧
G215马鬃山—宁洱
G216红山嘴—吉隆
G217阿勒泰—塔什库尔干
G218霍尔果斯—若羌
G219喀纳斯—东兴
G220东营—深圳
G221同江—哈尔滨
G222嘉荫—临江
G223海口—三亚(东)
G224海口—三亚(中)
G225海口—三亚(西)
G227张掖—孟连
G228丹东—东兴
G229饶河—盖州
G230通化—武汉
G231嫩江—双辽
G232牙克石—四平
G233克什克腾—黄山
G234兴隆—阳江
G235新沂—海丰
G236芜湖—汕尾
G237济宁—宁德
G238南昌—惠来
G239正蓝旗—阳泉
G240保定—台山
G241呼和浩特—北海
G242甘其毛都—钦州
G243开县—凭祥
G244乌海—江津
G245巴中—金平
G246遂宁—麻栗坡
G247景泰—昭通
G248兰州—马关。
东西横线(60条)
G301绥芬河—满洲里
G302珲春—阿尔山
G303集安—阿巴嘎旗
G304丹东—霍林郭勒
G305庄河—西乌珠穆沁旗
G306绥中—珠恩嘎达布其
G307黄骅—山丹
G308文登—石家庄
G309青岛—兰州
G310连云港—共和
G311连云港—栾川
G312上海—霍尔果斯
G314乌鲁木齐—红其拉甫
G315西宁—吐尔尕特
G316长乐—同仁
G317成都—噶尔
G318上海—聂拉木
G319高雄—成都
G320上海—瑞丽
G321广州—成都
G322瑞安—友谊关
G323瑞金—清水河
G324福州—昆明
G325广州—南宁
G326秀山—河口
G327连云港—固原
G328启东—老河口
G329舟山—鲁山
G330洞头—合肥
G331丹东—阿勒泰
G332萝北—额布都格
G333三合—莫力达瓦旗
G334龙井—东乌珠穆沁旗
G335承德—塔城
G336天津—神木
G337黄骅—榆林
G338海兴—天峻
G339滨州港—榆林
G340东营港—子长
G341胶南—海晏
G342日照—凤县
G343大丰—卢氏
G344东台—灵武
G345启东—那曲
G346上海—安康
G347南京—德令哈
G348武汉—大理
G349察雅—萨嘎
G350利川—炉霍
G351台州—小金
G352张家界—巧家
G353宁德—福贡
G354南昌—兴义
G355福州—巴马
G356湄洲—西昌
G357东山—泸水
G358石狮—水口
G359佛山—富宁
G360文昌—临高
G361陵水—昌江。
81条联络线
G501-G581
国家高速公路网(11.8万公里)
首都放射线(7条)
G1北京—哈尔滨
G2北京—上海
G3北京—台北
G4北京—港澳
G5北京—昆明
G6北京—拉萨
G7北京—乌鲁木齐。
北南纵线(11条)
G11鹤岗—大连
G15沈阳—海口
G25长春—深圳
G35济南—广州
G45大庆—广州
G55二连浩特—广州
G59呼和浩特—北海
G65包头—茂名
G69银川—百色
G75兰州—海口
G85银川—昆明。
东西横线(18条)
G10绥芬河—满洲里
G12珲春—乌兰浩特
G16丹东—锡林浩特
G18荣成—乌海
G20青岛—银川
G22青岛—兰州
G30连云港—霍尔果斯
G36南京—洛阳
G40上海—西安
G42上海—成都
G50上海—重庆
G56杭州—瑞丽
G60上海—昆明
G70福州—银川
G72泉州—南宁
G76厦门—成都
G78汕头—昆明
G80广州—昆明。
7条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1.8万公里)
G91辽中环线
G92杭州湾环线
G93成渝环线
G94珠三角环线
G95北京大外环
G98海南环线
G99台湾环线
城市环线
北京 G4501
天津 G2501
济南 G2001
上海 G1501
合肥 G4001
福州 G1501
石家庄 G2001
郑州 G3001
武汉 G4201
长沙 G0401
太原 G2001
西安 G3001成都 G4201
昆明 G5601
银川 G2001
兰州 G3001
西宁 G6001
拉萨 G6001
呼和浩特 G6001
乌鲁木齐 G3001
沈阳 G1501
长春 G2501
哈尔滨 G1001
大连 G1101青岛 G1501
宁波 G1501
厦门 G1501
广州 G1501
南京 G2501
杭州 G2501
深圳 G2501
重庆 G5001
贵阳 G6001
南宁 G7601
海口 G1501
南昌 G6001
(一)实施方案。
1、建设需求
普通国道:规划总计26.5万公里,其中利用原国道10.4万公里、原省道12.4万公里、原县乡道2.9万公里,合计占规划里程的97%,其余3%约0.8万公里需要新建;达到二级及以上技术标准的普通国道路线约占60%,按照未来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测算,共约10万公里需要升级改造;
国家高速公路:规划总计11.8万公里,已建成7.1万公里,在建约2.2万公里,待建约2.5万公里,分别占60%、19%和21%。
2、实施安排
“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普通国道改造,实现通车里程约26万公里,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70%以上;有序推进对加强省际、区域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作用的国家高速公路建设,提高主要公路通道的通行能力,国家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9.5万公里。基本建成普通国道网和国家高速公路网,大约需要20年。
3、实施要求
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普通国道建设,以既有路线升级改造为主,着力提升技术等级、服务能力和水平。科学论证、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国家高速公路建设,把握好建设节奏,合理确定建设时机,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慎重决策国家高速公路远期展望线,原则上到2030年左右,视区域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建设,灵活掌握建设标准。在满足安全和运输需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路建设和运营成本。
(二)实施效果。
1、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普通国道规模由10.6万公里调增至26.5万公里,新增连接县(市)900多个,实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行政区都有普通国道连接,提升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
2、有效促进城镇化发展。强化城市群内外交通联系,提升路网对中小城镇的覆盖水平,形成多中心放射的路网格局,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3、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普通国道和高速公路的协调发展,明确普通国道侧重体现基本公共服务,高速公路侧重体现高效服务,加强两个网络在功能和布局上的衔接协调。
4、实现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新增普通国道建设以既有公路升级改造为主,高速公路合理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有效降低土地占用和环境影响,促进公路建设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
5、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协调衔接,统筹主要通道运输能力配置,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和现代物流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1、修订公路法律法规
推动修订《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法律上明确国家公路网的地位、性质及其组成结构。
2、完善投资融资政策
进一步完善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继续实施收费公路政策,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国家高速公路建设。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提高中央代发地方债券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比重,大幅增加中央资金对普通国道建设的补助力度,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差异化的区域投融资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防范债务风险。
3、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等资源,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跨江(河、湖、海)的路线尽可能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共用桥位;尽可能利用既有设施扩能改造,必须新建的尽可能利用既有交通走廊,多方案比选、合理布线,少占土地、占补平衡;尽可能避免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系统的分割,从严控制穿越禁止开发区域和城市建成区,严禁新建公路穿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减少对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加强生态保护,逐步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事前规划和保护的转变。
4、科技引领提升服务
积极推进国家公路网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与铁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中转和衔接能力,推进运输方式之间的联程联运,逐步实现交通运输一体化,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公路发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强化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型、管理型人才培养,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5、促进公路协调发展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运营、养护、管理中的事权和职责,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增强公路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安排国家公路网路线编号、线位规划、建设规划和前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研究建立国家公路网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修订和完善规划。加强省级公路和乡村公路规划建设,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建设规模,注重与国家公路网的衔接,统筹各层次路网协调发展,提升路网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数字解读
国新办新闻发布厅举办《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新闻发布会, 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戴东昌和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黄民将介绍相关情况, 这份规划,我们国家的干线公路网络到2030年会实现首都辐射省会, 省际多路联通,地市高速通达,县县国道覆盖, 1000公里以内的省会、县可以当天到达,东中部地区省会到地市可以当天往返, 西部地区省会到地市可以当天到达,区域中心城市重要的经济区, 城市群内外的交通也非常紧密,沿边沿海的公路也会贯通。 同时与东北亚、中亚、南亚、东南亚联系会更加便捷。
《规划》对欠发达地区交通发展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系统的安排。26.5万公里普通国道,首先考虑的是900个县必须有国道连通,而这900个县主要是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所以这次普通国道的扩展将重点在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地区。
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调整,在西部地区增加了两条南北向的通道,由“7、9、18”变成了“7、11、18”,所以也是在考虑欠发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怎么适度超前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真正起到经济带动的先行作用。
580万公里
未来我国公路网总规模约580万公里,其中国家公路约40.1万公里,
Q5: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项目业主应当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能力。
鼓励选择专业化机构履行项目业主职责。
第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模、功能、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分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并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简化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
第八条 鼓励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建设质量。
在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整合旧路资源、加工适于筑路的废旧材料等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鼓励采用设计、施工和验收后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合并实施的“建养一体化”模式。
第九条 市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用随机抽取建设项目,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比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实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鼓励委托具有公路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补助政策、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信息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国道、省道以及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二条 县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编制建设规划时同步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同建设规划一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定期调整。项目库调整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养护能力等因素,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未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及审批程序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 建设资金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
鼓励采取农村公路资源开发、金融支持、捐助、捐款等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第十七条 由中央政府给予投资支持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项目以及资金使用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已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可以采用“先建后补”等方式组织建设。
车辆购置税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等其他费用,但中央政府全额投资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应当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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