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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欧美火爆动作科幻电影,我记得是在高速公路激烈的汽车追逐和追尾爆炸场面!!!
透明人
故事主要讲述,在一个**机密的军事实验室里,一群智力超群的年轻科学家偶然间揭开了人体隐形的秘密。他们的领队塞巴斯蒂安平日里骄傲自大,一意孤行。这次不顾生命安危和同事的劝阻,执意要拿自己的身体做试验品。当同事们成功将他变成隐形人后,却发现不能将他还原。
正当同事们为找到还原方法没日没夜工作时,塞竖源纤巴斯蒂安的身体和思想却发生了他们意想不到的变化。他越来越觉得隐形人好处多多,不愿意再回到从前的自我。他裂散开余仿始觉得同事们是破坏他隐形状态的最大威胁。
相关问答
Q1: 美国17日50辆车追尾,现场不断发现死者,保险公司对此会赔偿吗?
美国17日50辆车追尾,现场不断发现死者,保险公司应该会对此作出赔偿的。
美国发生的这起庞大的汽车追尾事故,特别地令人揪心。看到视频以后,很多网友纷纷表示,美国的道路设施并不怎么样,怎么看怎么都像我们的乡村公路。而事实上,美国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状况,确实令人堪忧,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有人提议美国政府应该重视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建。
美国17日多车发生追尾。
据报道,2022年3月17日,在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汽车追尾事故,追尾车辆的数量庞大。目前已经有5个人遇难,而且还不断地发现在此次事故中遇难的人。
进行救助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当时是大雾天气,由于路况不好,可能有司消旦机因为踩刹车,导致事故连环发生。看到一辆辆横七竖八的汽车,真是被这个场面震撼到了。
美国的高速公路向乡间公路。
出现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人们在震惊的同时,也发现美国的高速公路,连乡道都不如,最起码的防护栏都没有。美国的基础建设问题,其实·一直是一个非常突拿弯扰出的问题。
就在前不久,美国总统去一家地方访问,在路途中一座桥坍塌了,当他到达事故现场以,后对当闹激时的情景也表示难以置信。不过,如果大部分的基建被划入需要维修的行列之中,对于美国来讲也是很难接受的。
保险公司对此会赔偿吗?
对于美国的保险状况我虽然不是很熟悉,但是就我们国内的保险状况来讲,汽车发生这样的状况,如果司机入的是全险,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但是,那些逝去的生命,却无论如何再也回不来了。
Q2: 什么是"辛普森案件"
辛普森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辛普森竟逃脱法律制裁,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
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
案发: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尼歌·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
案发当晚黄昏,尼哥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尼歌。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足球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者散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逮捕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对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审理
一九九五年一月,辛普森案件由日裔法官依藤主审。在九个月的审讯过程中,有沉闷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验证据,也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有戏剧性。
负责办案和入屋搜查证据的主要警察证人是侦探福尔曼,他被辩护律师指控为种族歧视者。他在法庭答问时声称自己在过去几十年没有用过黑鬼这个歧视黑人的字眼,但是后来辩护律师出乎意料地找到一盒录象带,证明他在一个短时期内用过数十次黑人的字眼。这严重地摧毁了福尔曼证词的可信性。辩护律师还进一步指控除了他之外,警察局另外有人为了种族偏见,故意栽赃嫁祸辛普森,假造证据。
在审理中主控官突然要求在法庭上戴上手套,结果,辛普森在众目睽睽下竟然无法戴上手套。显然手套太小了。虽然控诉律师找到辛普森穿戴类似同一手套的照片,并且有专家佐证说手套溅染血液后回收缩,但是辩护律师也请专家佐证说不会如此收缩。
最后,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多年来暴力虐妻(有报警记录饥租),加上血迹和染血手套铁证如山,力劝陪审团绝对不要让辛普森逍遥法外。而辩护律师则强力攻击控方证据的漏洞,特别针对被告手穿不进血手套,同时攻击证人是种族歧视者以打击证据的可信度,强调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求陪审团判决无罪。
在所有人的震惊中,由十名黑人、一名白人、一名西班牙人后裔组成的陪审团在讨论不足四小时后裁决辛普森两项杀人罪名均不成立。辛普森最后作为一个自由人被释放。
(二)武林外传人物
姓名:辛普森
原型:英文名Simpson
昵称:P先生(小郭用)、普森啊(通用)、老辛!(大嘴专用) 姓辛的!(大嘴生气时用)
年龄:二十多岁(和秀才差不多大).
籍贯:不详.
身份:一海归,秀才的同学.
亲人:吕轻侯(私塾同学,一起学过几天洋文的).
性格:崇洋媚外,满嘴谎话,连中国四大发明都不知道!企图骗取钱财
意中人:祝无双.
最想做的事:娶祝无双.
最郁闷的事:礼单被人乱烂嫌兆加小数点.
特长:哭(一天哭七八回!),装爱国,说中英杂文(果然是秀才的同学).
终结者:吕秀才+白展堂+燕小六(秀才出主意,老白行动,小六抓人).
结局:因制假贩假被燕小六逮捕,后被驱逐出境.
Q3: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美国高速公路汽车追逐,震惊全美美国高速公路汽车追逐,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游塌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竖磨戚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美国高速公路汽车追逐;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电影《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余陵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枪支,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Q4: 请问一部电影
虎胆龙威4:虚拟危机
原片名
Live Free or Die Hard
更多中文片名
终极警探4.0 .....台湾译名
更多外文片名
Die Hard 4.0
Die Hard 4 .....(USA) (working title)
Die Hard 4: Die Hardest .....(USA) (working title)
Duro de matar 4.0 .....Argentina / Mexico (alternative transliteration) / Venezuela
Die Hard - Vivere o morire .....Italy
Die Hard: Reset .....USA (working title)
Die Hard: Tears of the Sun .....USA (working title)
Die hard 4 - Legdrágább az életed .....Hungary
Die hard 4 - Retour en enfer .....France
Duro de Matar 4.0 .....Brazil
Jungla 4.0, La .....Spain
Poly skliros gia na pethanei 4.0 .....Greece
Smrtonosná pasca 4.0 .....Slovakia
Smrtonosná past 4.0 .....Czech Republic
Stirb langsam 4.0 .....Germany
Szklana pulapka 4.0 .....Poland
Umri muski 4.0 .....Serbia
Vis libre ou crève .....Canada (French title)
Visa hing 4 .....Estonia
Zor ölüm 4.0 .....Turkey (Turkish title)
影片类型
动作 / 惊悚
片长
130分钟
国家/地区
美国
对白语言
英语
色彩
彩色
混音
Dolby Digital EX
评级
PG-13 for intense sequences of violence and action, language, and a brief sexual situation
级别
Ireland:15A Taiwan:PG-12 Canada:13+ Hong Kong:IIB Canada:14A South Korea:12 Denmark:11 Finland:K-15 Singapore:PG Germany:16 Netherlands:12 Norway:15 Sweden:15 UK:15 USA:PG-13 Brazil:14 France:U Portugal:M/12 Argentina:13 Australia:M Switzerland:14 Malaysia:18SG Chile:14 Malta:16
制作成本
$110,000,000/estimated
拍摄日期让档橘
2006年9月23日 - 2007年2月14日
票房
2800万RMB
[编辑本段]演职员表
导演
伦蠢慧·怀斯曼 Len Wiseman
编坦团剧
Mark Bomback .....screenplay
Roderick Thorp .....characters
David Marconi .....(story)
John Carlin .....(article "A Farewell to Arms")
演员
布鲁斯·威利斯 Bruce Willis .....Det. John McClane
李美琪 Maggie Q .....Mai Lihn
贾斯汀·朗 Justin Long .....Matthew Farrell
蒂莫西·奥利芬特 Timothy Olyphant .....Thomas Gabriel
克利夫·柯蒂斯 Cliff Curtis .....Deputy Director Miguel Bowman
Jonathan Sadowski .....Trey
Andrew Friedman .....Casper
凯文·史密斯 Kevin Smith .....Frederick Kaludis - 'Warlock'
Yorgo Constantine .....Robert Russo
西里·拉法埃利(Cyril Raffaelli)
Chris Palermo .....Del
玛丽·伊丽莎白·文斯蒂德 Mary Elizabeth Winstead .....Lucy McClane
成康 Sung Kang .....Raj
Zeljko Ivanek .....Molina
Christina Chang .....Taylor
杰克·麦克道曼 Jake McDorman .....Jim
制作人
约翰·麦克蒂尔南 John McTiernan .....producer
布鲁斯·威利斯 Bruce Willis .....John McClane
Stephen J. Eads .....co-producer
Arnold Rifkin .....producer
Michael Fottrell .....producer
William Wisher Jr. .....executive producer
原创音乐
Marco Beltrami
摄影
Simon Duggan .....(director of photography)
剪辑
Nicolas De Toth
选角导演
Deborah Aquila
Mary Tricia Wood .....(as Tricia Wood)
艺术指导
Patrick Tatopoulos
美术设计
Beat Frutiger
James Hegedus
布景师
Robert Gould
服装设计
Denise Wingate
视觉特效
Jamie Hallett .....R!OT
Matthew Hendershot .....The Orphanage
Ian Hunter .....New Deal Studios Inc
Ryan Lorie
Pat McClung .....(as Patrick McClung)
Ray McIntyre Jr. .....Pixel Magic
副导演/助理导演
Brad Arnold .....second second assistant director: second unit
Dieter 'Dietman' Busch .....second assistant director
Mark Cotone .....first assistant director
Mathew Dunne .....first assistant director: second unit
Joe Incaprera .....first assistant director: Washington DC unit
Brandon Lambdin .....second assistant director: second unit
[编辑本段]制作发行
摄影机
Arricam LT, Cooke, Angenieux and Revolution Lenses
Arriflex 435/235, Cooke, Angenieux and Revolution Lenses
摄制格式
35 mm .....(Kodak Vision2 250D 5205, Vision2 500T 5218)
制作处理方法
Digital Intermediate .....(master format)
Super 35 .....(3-perf) (source format)
洗印格式
35 mm .....(anamorphic) (Kodak Vision 2383)
幅面
35毫米胶片变形宽银幕
制作公司
Cheyenne Enterprises [美国]
Dune Entertainment [美国]
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 Twentieth Century-Fox Film Corporation [美国] ..... (2007) (USA) (theatrical)
Ingenious Media [英国]
发行公司
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 Twentieth Century-Fox Film Corporation [美国] ..... (2007) (USA) (theatrical)
20世纪福克斯荷兰分公司 20th Century Fox Netherlands [荷兰] ..... (2007) (Netherlands) (theatrical)
20世纪福克斯公司 20th Century Fox [英国] ..... (2007) (UK) (theatrical)
20世纪福克斯公司 20th Century Fox [新加坡] ..... (2007) (Singapore) (theatrical)
20世纪福克斯阿根廷分公司 20th Century Fox de Argentina [阿根廷] ..... (2007) (Argentina) (theatrical)
Gemini Film [俄罗斯] ..... (2007) (Russia) (theatrical)
Fox-Warner [瑞士] ..... (2007) (Switzerland) (theatrical)
20世纪福克斯公司 20th Century Fox [法国] ..... (2007) (France) (theatrical)
20世纪福克斯公司 20th Century Fox [日本] ..... (2007) (Japan) (theatrical)
FS Film Oy [芬兰] ..... (2007) (Finland) (theatrical)
20世纪福克斯家庭娱乐日本公司 20th Century Fox Home Entertainment Japan [日本] ..... (2007) (Japan) (DVD)
20世纪福克斯德国分公司 20th Century Fox of Germany [德国] ..... (2007) (Germany) (theatrical)
华纳兄弟公司 Warner Bros. [菲律宾] ..... (2007) (Philippines) (theatrical)
特技制作公司
The Orphanage [美国]
Cinema Production Services Inc.
Proof [美国] ..... (pre-visualization)
Baked Goods Productions ..... (visual effects)
Amalgamated Pixels [美国]
LOOK! Effects Inc. [美国] ..... (visual effects)
New Deal Studios [美国] ..... (F35 sequence miniature effects and photography)
其它公司
Chapman and Leonard Studio Equipment ..... cranes/dollies
Central Casting [美国] ..... extras casting
Executive Assurance [美国] ..... security
615 Music ..... trailer music
Company 3 ..... digital intermediate
Inter Video ..... computer equipment
Varèse Sarabande ..... score album released by
Zandi Films ..... marketing consultant
Hat Trick Catering [美国] ..... catering
L.A. Mad Dogs [美国] ..... adr/walla recording
Los Angeles Center Studios ..... locations/sound stages
上映日期
德国
Germany
2007年6月27日
匈牙利
Hungary
2007年6月27日
俄罗斯
Russia
2007年6月27日
瑞典
Sweden
2007年6月27日
美国
USA
2007年6月27日
希腊
Greece
2007年6月28日
马来西亚
Malaysia
2007年6月28日
荷兰
Netherlands
2007年6月28日
葡萄牙
Portugal
2007年6月28日
印度
India
2007年6月29日
日本
Japan
2007年6月29日
香港
Hong Kong
2007年7月4日
英国
UK
2007年7月4日
法国
France
2007年7月4日
新加坡
Singapore
2007年7月5日
泰国
Thailand
2007年7月5日
墨西哥
Mexico
2007年7月6日
韩国
South Korea
2007年7月19日
台湾
Taiwan
2007年7月20日
巴西
Brazil
2007年8月3日
澳大利亚
Australia
2007年8月9日
阿根廷
Argentina
2007年8月16日
西班牙
Spain
2007年9月7日
意大利
Italy
2007年10月26日
中国
China
2007年11月15日
[编辑本段]剧情介绍
这是《虎胆龙威》系列特别营造的一个惯例:约翰·迈克莱恩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方,然后被迫卷进一系列的麻烦之中。话说不知道是哪一年的7月4日,恰好是一个周末,虽说纽约警察约翰·迈克莱恩正在度假中,可是他还来不及和他那已经上大学的女儿露西道别,就被总部的电话叫走了,他接到一个任务:逮捕黑客马特·法莱尔,然后送到FBI那里接受审讯……怎么看这都是一件稀松平常的案子,可是你不要忘了约翰那天生吸引麻烦的体质。约翰刚刚抵达马特的公寓,就像触动了什么机关似的,各种各样的混乱接踵而来。
在马特的帮助下,约翰那不太灵光的脑袋终于开始慢慢理解自己身边为什么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原来,不知道来自于何方的一股攻击力量,正在侵蚀着美国的计算机系统,一旦成功,整个国家都将陷入停顿的可怕状态。当然,这个计划背后肯定有一个神秘人物,只是FBI没办法确定这位神秘人的具体位置。
制造这场混乱的幕后黑手就是托马斯·加布里埃尔,他为约翰准备了一大堆机关障碍,包括绑架他的女儿露西。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避免这个警察插手自己一手策划的惊天大计划。要说计算机啊网络啊,可都是约翰的死穴,虽然不至于一窍不通,也八九不离十了。好在虽然一路连滚带爬,约翰却没忘记自己的任务,将马特牢牢地带在自己身边,于是这位年轻的黑客小伙子,就成了这一次约翰身边最得力的帮手。
[编辑本段]相关评论
布鲁斯·威利斯饰演的这位性情乖戾、脾气暴躁的纽约警察,就像一个你许久不曾想起的老熟人……他可能更老、更秃了,穿衣的品味也下降了,可是他仍然能够带给你无限的惊喜。
——《电影沙龙》
影片中那些真实的动作场景,要比靠电脑完成的更精彩、更真实。
——《滚石》
影片可能没第一集那么好,不过也差不多了。
——《多伦多之星》
拍摄了四集故事之后,约翰·迈克莱恩的“不死身”更像是一个笑话,其实他就是一名变相的超级英雄,否则怎么会被五辆汽车压在下面,却仍然能够活命?
——《费城每日新闻》
[编辑本段]幕后制作
【看点】
12年之后,已经52岁的硬汉布鲁斯·威利斯又要在大银幕上再度演绎孤胆英雄约翰·麦克莱恩。《16街区》、《罪恶之城》,近几年老布的电影的确让人大赞其人宝刀未老,只要有心,凭老布多年来积蓄的演技和魅力,重振雄风并不是难事。虽然《黑夜传说2:进化》导演莱恩·怀斯曼掌镜多少让人觉得有点不靠谱,可威利斯的拳头战术一向魄力十足,加上Y世代黑客的风潮,名模MaggieQ的惊艳亮相,尚且目露精光的孤胆英雄又何愁不能再威震四方?
【真的死不了?】
“在我生命中剩余的时间里,只需要时不时地拍一部《虎胆龙威》--相信我,这个角色对于我来说是非常容易演的。光靠这一个系列,我就能维持现在的好生活……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制作一部布鲁斯·威利斯式的标准动作电影感到兴趣缺缺,可以说我对此感到厌烦了,相信观众也和我有着一样的感觉。”--这就是布鲁斯·威利斯在2003年说过的话,绝对地有的放矢,话中透出了对自己未来充分的自信,同时也是对既定命运的公然挑衅,体现出说话者浑然天成的一身正气……然而,仅仅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威利斯貌似不经意的一句“我很愿意接演《虎胆龙威4》”,就让这一切都变成了一堆狗屎。
虽然2004年就让你看出了苗头,但影片最终却是在去年9月正式开拍的,“约翰·迈克莱恩”这个名字还是绝对的金字招牌,这期间导演倒是兜兜转转颇经历了一番波折,出现了一系列真真假假的名字:弗朗罗·斯利、安东尼·福奎阿、吕克·贝松……但这些名字加在一起都不若《虎胆龙威》系列第一集和第三集的导演约翰·麦克蒂尔南的出现让人为之一振。怎奈这个老头太不争气,去年4月,FBI就一件好莱坞私人侦探窃听的案子找他调查情况,结果麦克蒂尔南因做假证已经被正式起诉,难免一场牢狱之灾……所以导演的位置最终落在了经验值相对不足的伦·维斯曼身上,他只有34岁,娶了个好莱坞美女凯特·贝金赛尔当老婆,惟一的作品是两部《黑夜传说》。
随之而来的,就是影片副标题的传闻满天飞:什么“战争中的男人”、“4.0”、“重新启动”……最后它们统统为“为自由而活”扫清了道路,这个标题来自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政府大厅里的名句--如果你去过《虎胆龙威4》的片场,就知道这个标题根本就是电影公司一厢情愿的垄断行为,因为摆在监控器面前的导演椅背上,一直贴着“重新启动”的Logo。拿钱的才是老大,这是自古以来恒久不变的真理,不过也正是因为有了20世纪福克斯这种大老板在背后撑腰,鉴于新奥尔良被飓风亲密接触,伦·维斯曼才能眼睛都不眨地删掉了已经拍好的洪水来袭的场景。
【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方】
众所周知,《虎胆龙威》系列一贯以“拳拳到肉”的实战型动作戏标榜自己,拒绝使用如今已经在好莱坞盛行到平常事的CG特技,再加上约翰·迈克莱恩碎嘴的冷嘲热讽,已经成为动作电影领域一个屹立不倒的旗帜,是现代流行文化中最坚强、最可爱的英雄人物之一。
正好影片所遵循的“实战主义”也与布鲁斯·威利斯的想法不谋而合,而他似乎早就预计到自己迟早会重拾约翰·迈克莱恩,一个曾经重新定义了好莱坞动作英雄的标志性角色,他表示:“这里最让我感到兴奋的,就是约翰并非一位超级英雄,他没有特殊的力量和能力,只是一名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警察。虽然我们在动作场面上也下过不少功夫,让这个故事一集比一集精彩,但在我看来,这个系列影片真正吸引观众的,还在于约翰本人那种吸引麻烦的能力和与众不同的幽默感。这么多年来,《虎胆龙威4》一直都是大家关心的话题,但只有在约翰具备了两个最重要的特性时,拍摄这部影片才有意义:约翰确实非常爱他的家人和国家,但他更恨那种对弱者下手的无耻之徒。虽然一直存在,不过到了第四集,约翰的这种性格可能会变得尤为突出。”
布鲁斯·威利斯还认为,影片对于他来说,也是一个拔高的过程:“我天生就一名赌徒,所以我愿意相信我们能够在《虎胆龙威4》中续写一个伟大的故事,我希望它能够像第一集那样出色。”马克·伯姆贝克(Mark Bomback)是剧本的主要撰写者,至于故事则是由他和大卫·马可尼(David Marconi)共同创造的,大致讲述的是:这一次,给约翰·迈克莱恩捣乱的是两名惯用计算机搞事的恐怖分子托马斯和他的女友梅,他们都曾是美国政府的特工,打算借着毁掉整个国家的计算机系统来让美国瘫痪。
虽然这个剧本引起了布鲁斯·威利斯的高度兴趣,但他仍然持保留意见,直到导演伦·维斯曼确定执导影片,他才放心地重新穿上那件代表正义的汗衫。威利斯已经看过了维斯曼执导的最新作品《黑夜传说2:进化》,并对影片中特别的视觉震撼力感到印象深刻:“我完全被吸引住了,我认为维斯曼能够给《虎胆龙威4》带来新鲜的元素,而他真的做到了。”
伦·维斯曼则将能为《虎胆龙威4》当导演看成是一个预言的实现:当他还是一名高中生的时候,和几个朋友一起制作了一部以《虎胆龙威》为灵感的“影片”。维斯曼回忆那个时候的自己:“我爱死了这部系列电影,但其中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约翰·迈克莱恩那有缺陷的个性,他是一个总会被推进危险境地的普通人,他对此感到不太高兴,可是也没有办法。”维斯曼将角色和故事融入到一起,就变成了《虎胆龙威4》,对于他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如何真实地还原约翰·迈克莱恩。在这个基础上,维斯曼与布鲁斯·威利斯、马克·伯姆贝克还为这个角色做了一些额外的补充,维斯曼说:“约翰开始面对全新的挑战,而我也想将这个角色提升至另一个层次:当女儿受到生命威胁时,他会做何反应?家庭和爱情会带给他什么样的影响?对于约翰来说,这可能是一场终极任务,因为身为老派警察的他,却要面对最新科技方面的难题。”
布鲁斯·威利斯也明白,新一集的故事绝对不能对时间的流逝置之不理:“我们不能假设现在约翰·迈克莱恩和第一集故事中的还是同一个人,显然,他老了,他的女儿露西--第一集影片中的小女孩,如今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约翰也不可避免地更加愤世嫉俗。最重要的一点是,约翰从没把自己看成是英雄过。”
【片场拾零】
好莱坞往南,大约40公里处的圣佩德罗有一个巨大、通风良好的仓库,这里是《虎胆龙威4》的第26个场景地,摄制组将会在这里拍摄半个月的时间,它将会在影片里出现大约10分钟的时间……这里被设置成为恐怖分子托马斯和梅的秘密基地,满是计算机的监控器、成打的枪械弹药、忠实的追随者以及一辆巨大的卡车,这辆卡车内部经过了改造,是托马斯的移动指挥中心。
片场的监控器旁边,粘着一只妖精小玩具,这是伦·维斯曼的妻子凯特·贝金赛尔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它内置一个录音设备,可以记录一些简短的话语,并用妖精的嗲声播放出来。维斯曼偷偷录了一句布鲁斯·威利斯在片场中最常说的一句话,只要按一下妖精脚下的按钮,它就会发出抗议的叫声:“维斯曼,我们再来一次。”光听这语气,就知道维斯曼在大自己18岁的威利斯面前是多么地“没地位”了,不过这也正是他想要的--在片场营造一种虚心的快乐环境。确实,像维斯曼这种年龄的美国男人,大多是伴随着约翰·迈克莱恩的孤胆气质成长起来的,他知道影片中的每一句台语、每一个场景……所以在维斯曼第一次看到剧本的时候,差不多30页的地方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约翰走进FBI大楼,说:“看看,有什么是我能帮忙的?”他当时就说:“这不是约翰·迈克莱恩,真正的约翰·迈克莱恩并不想待在这里,他不是一个心甘情愿去拯救别人的英雄,却总是成为惟一一个能做到的人。”
要说伦·维斯曼没有压力那是吹牛,毕竟《虎胆龙威》系列在动作电影的领域,已经达到了一个无人能及的高度。而且距离上一次完成任务,约翰·迈克莱恩“休整”了整整12年,这段时间,大部分观众已经被像伊桑·霍克或杰森·伯恩这样的新动作偶像洗脑了,想让他们重新接受约翰·迈克莱恩,不拿出点真功夫来谁还买帐?对于维斯曼来说算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好在他手里有大把的资金可供挥霍,只要钱花到位,再加上故事和角色的定位准确,让经典“重生”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历史链接】
1988年第一集《虎胆龙威》上映后,创下1.37亿美元的全球票房纪录,为布鲁斯·威利斯奠定国际影星的事业基础。
1990年续集《虎胆龙威2》票房表现突破第一集的水准,北美票房收入有1.17亿美元,全球票房更高达2.37亿美元。
1995年《虎胆龙威3》上映时,影迷们对饰演纽约警探的布鲁斯·威利斯热烈支持丝毫未减,不但北美票房冲破1亿美元大关,全球票房收入也达3.54亿美元。
2006年《虎胆龙威4》正式开始拍摄。福克斯公司已经决定,这部影片将会在2007年6月的暑期档正式上映。届时,等了整整十年的“虎迷”们肯定将会再蜂拥而至,该片的票房能否再创奇迹,让我们拭目以待
【提前曝光之火爆动作场景】
场景一:一辆轿车从空中向着约翰·迈克莱恩和马特·法莱尔飞了过来,在它砸向行驶的汽车,然后反弹到他们身上之前,两人只有几秒种的紧迫时间逃命。
场景二:约翰的警车就像是一枚导弹一样在空中飞向一架直升机。
场景三:约翰和托马斯·加布里埃尔的女友--电脑黑客梅之间爆发了一场残暴的近距离肉搏战,地点是在一个垂直扎进电梯、摇摇欲坠的汽车里,包括你来我往的直拳和脚踢。
场景四:托马斯手下的另一位电脑黑客兰德--由法国著名的动作明星西里尔·拉菲埃利(Cyril Raffaelli)饰演,横越过一座建筑物,落在一个空调的外置排风上,然后他跳向了防火梯,随着绳子下到另一个防火梯,然后如法炮制又跑到了第三个防火梯上……这些都是没有NG一气呵成拍摄出来的,这在以前的影片中还没有人敢尝试过呢。
场景五:在一个高速公路上的汽车追逐场景中,一架F-35B联合攻击战斗机先是追赶,然后开始火拼,最终毁掉了约翰·迈克莱恩驾驶的一辆巨大的拖车(补充说明:现实中的F-35B绝对不可能像电影中那样在立交桥之间多方向灵活移动)。
Q5: 为什么在美国高速公路基本没有摄像头,超速都是警车追呢? 请问美国政府是如何考虑的?法律还是习惯?
美国高速公路基本没有摄像头,不等于他不对高速公路车辆测速,因为测速一般不用摄像头,而是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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